第1条 (目的)

1.本规约为pointage有限公司(以下通称本公司)对按照东洋宝会员规约注册的会员而制定的有`关提供积分服务及各项条件。


2.本服务(会员规约里面未包含的事项)适用于会员规约。



第2条(积分给予)

1.东洋宝会员在本公司指定的网站及本公司指定的方法进行购物,或利用某项服务时,在本公司认可下,授予亚洲乐市积分(以下通称积分)。


2.成为积分给予对象的网站上的服务及交易,积分的给予率,其它积分给予条件由本公司决定,本公司会预先告知会员,所指定网站是否为积分给予对象,
      积分的给予率及有效期限。有效期限会根据交易的种类,或利用服务的种类而不同。


3.积分在交易进行后,本公司所制定的一定期间后给予。在这期间内,本公司对于交易的取消,退货等情况下不给予积分。另外交易价格有变时,
      根据变更后价格给予积分。


4.关于积分的给予,给予积分的数额,关于其它积分给予的断定由本公司决定,会员应遵循此规则。



第3条(积分管理)

1. 本公司根据所定方法,向会员提供会员所获得积分数额,会员使用的积分数额及积分的剩有数额的情况。


2. 会员对上述积分条款有疑义时,请立刻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将进行详细说明。


3. 有关第1项积分数额的最终决定由本公司实施,会员应遵从本条款。



第4条(积分的合计及禁止复数注册)

1. 会员所有积分不得转让或与其他会员共有。


2. 同一会员已复数会员身份进行会员注册时,积分不能累计使用。



第5条(积分的取消・消除)

1. 本公司在积分给予后,发生退货、交易取消情况时,将取消给予的积分。本公司拥有根据交易而取消给予积分的权力。


2. 本公司根据判断在本公司注册的会员有以下情况发生时,不用事先通知,有权取消会员一部分或全部积分。

   (1)有违法或不正当行为时

   (2)违反本规约、会员规约、其它本公司制定的规约、规章时

   (3)本公司认为在合理的情况下取消给予会员的积分时


3. 超过本公司规定的交易期限的会员,所有会员积分将被消除。 积分的有效期限为1年。


4. 本公司对于消除的会员积分不做任何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使用积分进行结算)

1. 会员根据本公司制定的方法,可以用所持积分通过制定的换算汇率在本公司制定的网站进行一次性结算。(可作为商品的货款、邮费、手续费使用)


2. 对第1项可使用积分的对象的服务、商品,可能会有限制,或附加条件。


3. 优根据第1项会员取消结算时,按照原则返还所使用积分,不能返还为现金。但根据本公司事务上等情况,有可能将不返还积分。


4. 会员在结算时使用积分支付,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减额时,依照前项退还积分。会员在使用一部分积分是,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减额时,给予对象,
    先退还会员的一部分货款,剩余部分积分按照前项退还积分。


5. 会员在结算时使用积分支付后,因为某种原因,发生增额时,会员要以其他支付方式完成增加部分的金额。但是会员在结算时使用积分支付时,
    使用所有积分进行支付时,积分优先使用于增额部分的支付,积分余额不足时,需以其他支付方完成交易。


6. 会员在使用所有所持积分支付时,该交易完成后由本公司制定的一段时间内,对于此会员新积分的给与或返还时,有关这部分将自动充当交易货款的支付。



第7条(结算以外,积分的使用)

1. 会员在上述制定的结算制度外,根据本公司规定的方法,使用所有积分,可以换取礼物,享受服务,参加抽选等优惠。


2. 本公司随时设定会员用所持积分进行交换的优惠,将以网内布告或其它方法通知会员。


3. 优惠的种类,内用,交换所必需积分,积分的使用条件由本公司制定,本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设定、变更、中止。由于脱销、与合作公司的解约,
    或其它原因而导致不能提供优惠时,会退还会员使用部分的积分。


4. 本公司根据前项理由,对于给会员带来的不利,不予赔偿,不承担任何责任。


5. 会员在积分使用时,需申报本公司制定的优惠的发送地址,联系方式的事项。向会员发送优惠时,只对在中国国内居住的会員本人为对象,不对本人以外,
    或私人专用信箱进行发送。


6. 根据优惠,本公司有时会委托合作公司来提供。这是有关优惠条件要遵循个合作公司条款,本公司对优惠的品质,有用性等不做任何保证。


7. 除会员对本公司或优惠提供公司有责任的情况外,不能进行优惠后的退货或与其它优惠交换。



第8条(事故等)

有关第6条的结算对象的商品或前条的优惠,送货中或提供后,发生延期、遗失、失窃、损害、破损等事故发生时,除本公司应负责任外,
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不返还积分。等优惠。



第9条(使用积分后,积分的取消)

1. 根据第6条,会员在使用积分后,根据第5条第1项或第2项,积分被取消时,该结算交易有将被取消或保留情况发生。
    会员使用积分交易完成时或正要进行实行交易时,由于积分被取消所至金额不足时,立刻用现金或本公司制定的支付方式支付。


2. 根据第7条会员将积分用于与优惠交换后,取消前项的积分时,优惠的申请将被取消。会员在受领全部优惠时,
    立刻对本公司优惠的返还或进行相当于优惠金额的支付。



第10条(不能兑换现金)

会员所持积分不能兑换现金。



第11条(第三者的使用)

1. 积分的使用仅限本人,禁止会员本人以外积分的使用。


2. 在本公司使用积分时,经本公司确认用户ID与密码一致后,允许使用。经第三方用不法手段使用的积分,本公司不予以退还,对会员造成的损害不负任何责任。



第12条(关税及费用)

取得的积分,积分的使用,伴随与优惠的交换,发生关税及附带费用时,由会员本人承担。



第13条(会员资格的丧失・中止)

会员资格丧失后,将失去所有积分,与优惠的交换权及其它有关服务利用权力,并不能取得对本公司的任何索取权力。



第14条(免除责任)

本公司,在本服务运用时以技术水准为前提尽最大努力,但不能保证不出任何问题,由于通讯线路和计算机等带来的故障, 如系统的中断、延时、数据的消失、
有关积分利用的损害,由于不法手段登陆数据而造成的损害, 有关其它服对于会员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本服务的更改)

1. 本公司不用事前通知会员,可以对本规约、本服务的内容或本服务的条件进行更改(积分的废除,停止积分给予,更改对象网站或交易,
    包括积分给予率或利用率,不限于这些),可能会终止本服务。请会员事先承诺本事项。


2. 本公司根据前项的更改,对会员所造成的不利或发生损害时,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